欧盟-中国知识产权合作项目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8-03-11 来源:www.ceua.org  来源:欧盟驻华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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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中国知识产权合作项目

全部项目款(Euro) 5,600,000 项目持续时间 1996年 – 2004年 欧盟援款额(Euro) 5,600,000 项目执行单位 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和国家版权局 中方出款额(Euro) 未定 项目执行地点 北京 项目顾问 在横向层面有: S1*: EPO S2*: OHIM S3*: ERIN 欧盟代表团联系人 贾玉女士 (Isabelle Jagiello) 项目目标 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协助中国推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促进贸易发展。 具体目标是向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和负责研究、执行的机构和单位提供支持,以加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项目主要活动 欧盟-中国知识产权合作项目的总体目标是支持中国当局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推动贸易发展而做出的努力,这些努力是指为行之有效的、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立法、行政、执法行动,以及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活动。 出于具体实施的需要,项目在横向层面包括以下内容:对法官和律师进行培训、行政执法、边境治理、提高公共意识、扶持高校/研究机构、技术转让、法律支持、国际合作, 项目在纵向层面包含以下三项内容: · 专利、设备模式和工业设计(专业项目S1) · 商标和地理标识说明(专业项目S2) · 版权和相关权利(专业项目容S3) 项目现状 (08/2004) 横向层面的内容和纵向层面中的S1部分由EPO负责,并已于2004年2月底完成。S2部分由OHIM负责,2002年11月开始并已于2004年7月底完成。S3部分由ERIN负责,2003年8月开始,将于2004年12月底结束。 在北京和各省组织了有各级(中心、省级、地方)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政府部门参加的研习会、研讨会和工作会议 。 项目联系祥情 EPO(欧洲专利局) OHIM(内部市场协调办公室) ERIN Nam Ngo Thien先生 Jesus Romero先生 Philip Bartley先生 电子邮件:nngo@epo.org 电子邮件 : jesus.romero@oami.eu.int 电子邮件: philip@tarantula.com.cn 电话:+49 89 23 99 52 45 电话: + 34 965 139 580 电话: +86 21 6384 4170 www.european-patent-office.org/ipr_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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