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共和国联邦基本国情介绍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03-17 来源:网络
国名 捷克共和国(Czech Republic )
面积 78,864平方公里
人口 1030万人(1999年)
首都 布拉格(Prague)
货币 捷克克朗(CK),1 克朗=100哈莱士
1美元=37.813克朗(2000年12月29日)
【简史】捷克为斯拉夫民族。从17世纪初起捷克民族受哈布斯堡王朝统治达300年之久。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奥匈帝国崩溃,捷才于1918年获独立,建立了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捷克被希特勒占领,后被苏联红军解放,1960年捷通过新宪法,国名改为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1969年实行联邦制,由享有平等地位的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民族共和国组成。1990年大选后,改国名为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
1993年1月1日,原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解体,捷克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
捷克现任总统是瓦茨拉夫.哈维尔。
1998年6月,捷克提前举行议会众议院大选, 由社会民主党获胜,单独组成少数派政府,该党主席泽曼出任新一届政府总理;前任总理、公民民主党主席克劳斯当选为众议院主席。
【自然资源】捷森林资源丰富,覆盖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约1/3。主要矿藏有煤、铀、陶土、玻璃砂等。其中硬煤蕴藏量为65亿吨,居欧洲第五位。
【经济情况】捷克斯洛伐克于1991年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一度严重衰退。1993年1月1日,捷克成为独立的共和国。自1994年起捷克经济开始逐步好转,当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4%。1995年和1996年,经济转轨进一步深化,私有化已基本完成。 经济立法不断健全和完善,国民经济各个部门都开始了不同程度的复苏。
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8%。1996年按1994年不变价格计算为13,860亿克朗(约合51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8%,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051美元。1996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工业生产总值增长了6.8%,捷外汇储备增加,至1996年底达161亿美元,1999年中心银行外汇储备为129亿美元;毛外债为226亿美元,比1998年减少14亿美元 ,目前外债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4.3%。
1993年至1999年捷外债发展变化表(单位:亿克朗)
年份 93初 93底 94 95 96 97 98 99
金额 2243 2877 3425 4573 5789 7487 7270 7715
1998年以前,捷失业率和通胀率保持较低水平,1996年失业率为3.5%,通胀率为8.8%。 1999年失业率增长到9,37%,通胀率减少到2,1%。
从1995年10月1日起,捷克克朗实现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
截至1996年底私有成分已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4.7%。其中占农业、建筑业和贸易的97%,工业的72%,相反占运输、交通、电力、煤气和水资源总量的比例则较低。
1.工业。捷克工业产业结构是按大中型企业(100人以上的企业)的产值统计的。下面是各行业占整个工业中的比重:
能源性原料开采占整个工业的6.2%,其他矿物原料开采占0.3%,电、天然气和水的制造及输送占7.5%,加工工业占86%。钢铁和钢铁产品加工占 19.04%,食品加工占17.58%,车辆制造占10.14%,机械和设备占8.78%,化学和制药占6.77%,煤炭、原油加工占6.14%,电器和光学仪器占5.85%,纺织品和服装工业占5.63%,造纸、印刷和出版业占5.40%,玻璃、陶瓷和建筑材料占5.32%,橡胶和塑料工业占2. 89%,木材加工工业占1.73%,皮革加工占1.50%和其他未分类的加工工业产品占3.24%。
2.旅游。捷克有着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 捷克是个多山的内陆国家,森林覆盖面积占全国面积的1/3,湖泊、鱼塘遍布全国各地,捷克的建筑式样风格独特,几乎囊括了欧洲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风格,尤以哥特式建筑最为闻名,全国各地都有依山傍水修建的城堡和宫殿。首都布拉格有"金色布拉格"和"百塔之城"之称。
1996年来捷旅游的外国游客人数为1.094亿,旅游收入达40.75亿美元。1999年来捷的外国游客总数为9290万人次,同比减少2.4%,旅游收入为30.35亿美元,下降18.4%,占GDP的5.7%。捷克人的出国旅游为3700万人次,减少 8.5%,支出14.74亿美元,下降15.4%。
3.基础设施。 ①铁路运输:捷克的铁路运输能力很强,有铁道线9,430公里,其中7,402公里为单线,1,933公里为复线或多线,并有94公里的窄轨铁道。通行时速120公里的铁道线有620公里,2,743公里的铁道线已经电气化,占铁道线路总长的29.1%,电气化铁道适用于时速160公里的火车通行。②公路运输:捷克的公路系统包括高速公路414公里和其他道路的55.086公里,其中包括一级公路6,159公里,二级公路14,273公里和三级公路34,35、公里。 ③航空运输:捷克的主要国际机场有布拉格卢津(RUZYNE)机场、布尔诺土拉尼(TURANY)机场、奥斯特拉发莫斯诺夫(MOSNOV)机场和卡罗维伐利(KARLOVYVARY)机场等。除此之外,捷克还有由不同机构运营的6个机场、58个用于国内公共运输的机场、5个非公用机场和15个用于救援的直升机机场。
【居民生活习惯】捷克人受教育程度和音乐素养普遍较高,有"每个捷克人都是乐师"的民谚,在对外交往中,讲究礼仪、穿着、身份对等;在饮食上完全是欧洲方式,不太喜欢海产品。
【贸易政策】
1.捷克实行贸易自由化政策,取消了外贸的国有垄断, 放开外贸经营权, 取消进出口商品限制。因为根据捷克《贸易法典》只要在法院和工商局注册的企业,都有外贸经营权。
2.商品和服务的进出口亦自由化,进口关税较低, 对欧盟和与捷签署贸易协定国家提供最惠国待遇。对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提供普惠制待遇,对最不发达国家提供零关税进口待遇,出口不征税。
只有对极少数产品(如武器,药品和麻醉药品等)实行非关税的进口限制,即许可证制度。对国家承担国际义务限制出口的商品(如纺织品,钢材等)要求出口许可证。
3.捷克积极支持世界贸易组织的自由化进程,并与欧盟签署了联系国协定,与波、匈、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签署了中欧自由贸易协定(CEFTA),在这些协定中,对成员国彼此间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都有更具体的规定。
4.捷克政府为了扭转过去过度依靠原经互会国家、非凡是原苏联的状况,积极与世界各地区发展经贸关系。捷贸易政策的中心是"面向世界,开展多样化贸易,重点在欧洲"。自经济转轨开始以来,捷克逐渐完成了贸易的地区结构的转变,即从东方市场转向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1999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占捷克贸易总额约74%,其中出口占74.7和进口73.6%。
作为欧盟联系国,捷克积极谋求早日成为欧盟的正式成员,并努力在各方面与欧盟靠拢。
【对外经贸关系】1995年捷对外贸易额为370亿美元。 1996年以来捷外贸继续发展,进出口商品结构有所改善,但逆差额进一步加大。 1996年捷外贸总额为500亿美元,同比增长8.4%,其中出口为220.3亿美元,同比增长3.5%,进口为279.7亿美元,同比增长12.7%,外贸逆差达59.4亿美元。1998年的外贸总额为17792.47亿克朗(约折合508.4亿美元)。1999年的外贸总额为19275.94亿克朗(约折合550.7亿美元),同比增长8.3%,其中出口额为9288.65亿克朗(折合265.4亿美元),同比增长9.2%;进口额为9987.29 亿克朗(折合285.4亿美元),同比增长9.3%。
捷主要贸易伙伴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 捷对这些国家的贸易占其外贸总额的 74.2%,其中欧盟国家占66.6%(在欧盟中,德国是捷最大的贸易国, 1999年的双边贸易额为210.7亿美元,同比增长率12.4%,占捷外贸总额的37.8%,其中捷进口97.85亿美元,同比增长5.5%,占捷整个进口额的33.9%;捷出口112.9亿美元,同比增长19.2%,占捷整个出口额的42.1%),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占1.8%,欧洲经济转轨国家(含独联体国家)占20.8%,发展中国家占3.85%,欧洲以外的经济转轨及计划经济国家(包括中国)占1.2%,其中出口占0.3%,进口占2.1%。
捷克最大的贸易伙伴依次为:德国、斯洛伐克、奥地利、俄罗斯、意大利和波兰。
捷进口商品主要为:石油和天然气、计算机、机械和交通设备、医药产品和器械、电话机、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铁矿石、家用电器等。
出口商品主要有:机械和运输设备、钢材、玻璃制品、木材、轮胎、家具等。
1992年12月,捷克、波兰、匈牙利和斯洛伐克在波兰的克拉科夫签署了中欧自由贸易协定(CEFTA),1996年1月和1997年7月分别吸收斯洛文尼亚和罗马尼亚为成员国。该协定旨在通过逐步降低关税税率。消除非关税壁垒,以促进缔约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最终在缔约国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
1991年12月16日,原捷联邦与欧盟签署了联系国协定和有关贸易问题的临时协定, 该协定于1992年3月1日生效。
自1992年3月1日联系国协定生效起,欧盟对捷克70%的向欧盟出口的商品取消关税和配额,其余的30%在5~6年中放开,捷克对欧盟20%~25%的出口商品放开,其余的在5~9年中完成。
【经济贸易治理体制】捷克工业和贸易部负责捷克的对外贸易和工业,该部下设4个分部:组织、治理和经济政策分部,工业和建筑分部,能源分部和贸易分部,每个分部由一位副部长负责。 4个分部下设11个总局:经济政策总局、资产治理总局、工业总局、矿山和能源总局、核能总局、多边贸易政策总局、双边贸易政策总局、治理和预算总局、工业计划和改造总局、建筑和建筑材料总局、内贸总局、许可证治理总局,每个总局由一位总局长负责。全部共有30个司。
另外,工贸部下设外国投资局(专门负责国外来捷投资)、捷克贸易促进机构。
【海关制度及税率】捷克的平均协议关税税率为5.5%,农产品平均关税税率为11.9%,其他产品平均税率为4.8%。海关税则将税率分为四类,即普通税率、协议关税税率、普惠制税率和零关税税率。
1.普通税率,适用于未和捷克签署政府间经贸协定的国家的进口商品,这类国家极少,如南极地区、西萨摩亚、不丹、安曼、西撒哈拉地区等等。
2.协议关税税率,指根据捷与一些国家签署的政府间协定规定,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从这些国家的商品的进口享受协议关税税率。
3.普惠制税率,指捷克单方面提供给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或较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惠制待遇,这种税率分为三种,即0%、50%和75%。
4.零关税税率,1993年10月,捷政府颁布一项法律, 对合资企业进口的用于深加工或用于组装最终产品的商品征收零关税,但前提条件是进口商品的价值须与在捷克加工成成品的出口商品的价值相同。具体规定如下。
(1)此项法律适用于外资比例不低于30%的在捷克境内注册的合资企业,或注入资本不低于5,000万捷克克朗。
(2)零关税不能自动启用。符合所有相关条件的进口商须向有关部门申请方能享受。
(3)享受零关税的商品只能用于在捷克境内的加工生产。
(4)已享受零关税的商品并不免除海关规定的其他方面的税收,如增值税。
符合所有条件的新建合资企业,可在建立后一年内享受零关税,而且不需以出口来补偿进口。但是,享受零关税的进口商品额必须与同期内的生产总值相吻合。
【海关的估税制度】从1995年2月起,捷克海关对进口商品实施海关估价。捷海关规定,海关在估算进口商品的海关价值时有权对资料、商品申报表和证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假如海关对提交的申报表上的价格产生怀疑,海关可以检查单据,查明进口商品的海关价值,也可对进口商品根据国内市场上的同类商品的价格重新估价。
【进出口商品检验】
1.出口。 不涉及出口配额或许可证的商品,可自由出口,无需经任何商检,只有当国外进口商要求捷克出口商出具有关产品商检证实时,则需办理出口商检手续。捷克负责出口检验并出具商检证实的主要机构是因斯佩克塔(INSPEKTA)股份有限公司。
因斯佩克塔公司主要负责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技术参数等方面的检验和对产品进行化学分析,出具技术报告等。在检验中主要使用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
2.进口。 捷克对商品的进口有严格的检验制度,有很多商品需事先经国家标准计量局的国家检验所对其样品进行定级、审核并出具商检合格证方可进入捷克市场。
需经检验所检验的商品大类有:
钢材、化工产品、五金、电工、阀门管件、家电、医疗设备、各种机械产品、电力设备、建筑材料、劳保产品、办公设备、玩具、粮油食品、土畜产品、烟草和药品等。
主要的商品检验所有:
电工产品检验所、机械产品检验所、农业和食品检验所、建筑技术检验所、国家农业、食品和森林机械检验所、国家药品检验所、化纤检验所、机动车辆检验所、音像录制检验所、纺织品检验所等。
3.捷克贸易检验局。 该局是国家机构,从属捷克工贸部,主要职能是在国内市场上对产品和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贸易检验局对不符合规定的商品或服务采取罚款甚至取缔等惩罚措施。
【产地证规定】在捷克进行加工贸易,在捷克境内加工产品附加值需达到60%以上才可视为捷克产品,取得捷克的原产地证实,即"欧1格式"(EUR1)。
【重要博览会和展览会】捷克最大的展览会机构是布尔诺博览会和展览会股份公司,该公司每年在布尔诺展览中心举办数十次国际性的博览会和展览会。其中有影响和规模的是:国际机械博览会、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国际食品博览会、国际金融博览会、国际汽车展览会等等。我国曾多次参加机械和消费品博览会。
参展费用(1995年):每平方米为190瑞士法郎。
该机构的联系地址是:
Bvv,a.s.(Brno Trade Fairs and Exhibition Co.,Ltd.)
Vystaviste 1,64700 Brno, Czech Republic
Tel:00420 5 41151111
Fax:00420 5 41153070
Telex:62239 bvv c
【投资环境】捷克政府非常重视吸引外资,给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民待遇,为外国投资者创造和本国企业同等优惠的待遇。这体现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和各种法律以及各种行政规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