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基本国情介绍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03-17 来源:网络

  【简史】法国在上古时代是高卢的一部分。公元前一世纪,罗马人征服高卢。公元五世纪法兰克人征服高卢,建立法兰克王国。公元843年,查理曼帝国分裂,法国成为独立的国家,拥有大体相当于今天的版图。10世纪末,改名为法兰西王国。15世纪未、16世纪初,法兰西形成中心集权国家。17世纪路易十四统治时期,君主专制达到顶峰。1789年法国爆发了资产阶级大革命,1792年8月成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804年,拿破仑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1848年2月,法国资产阶级再次发动革命,建立第二共和国。三年后,拿破仑的侄子发动政变成立第二帝国。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法国战败,第三共和国成立。"一战"期间,法国参加协约国,在与同盟国作战中获胜。"二战"期间,德国入侵法国,1940年6月,贝当政府投降,第三共和国覆灭。1946年第四共和国成立。1958年9月28日,戴高乐主持制定并以全民公决的方式通过新宪法,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现任总统雅克?希拉克于1995年5月7日当选。现任政府总理为社会党总书记若斯潘,1997年6月2日被任命。
  【自然资源】法国能源自给率为51.6%。铝土矿、铀矿储量在西欧各国中居第一
位,铁、钾盐也相当丰富。森林面积占全国面积的26%。
  【经济状况】法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列世界第四位。1999年,法国国内生产总值为84,866亿法郎,增长率为2.9%。消费物价上涨率为0.5%、失业率为10.6%(1999年底)。第三产业在法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其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8.8%,其就业占就业人口的67.9%。工业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8.2%。钢铁、汽车和建筑业是法国工业的三大支柱产业。新兴工业如核能、石油化工、航空、宇航等部门发展较快,技术先进,航空和宇航工业居世界第三位。法国还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是西欧第一农业大国,其大麦、小麦、玉米、马铃薯、葡萄、牛肉和猪肉的产量均居西欧各国之首。农业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法国是世界第四贸易大国和第四出口大国。法国多年来一直是世界主要军火出口大国之一。
  【基础设施】法国的基础设施完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能源、通讯和交通运输手段。法国的电力主要来源于核电、火电和水电,1998年净发电量达4,870亿千瓦/时,其中76%为核电。法国电力公司承担几乎全部电力的生产。此外,法国在研究和应用太阳能、潮汐发电、风力发电、地热发电等方面的技术也较先进。法国电话网络已全部实现数值化,是世界上最现代化的电话网之一。移动电话在法国也较发达,移动电话网已覆盖全国居民区的97%,1998年拥有545万移动电话用户。法国70%以上的进口物资和30%左右的出口货物通过海运,主要海港有:马赛、勒阿弗尔、敦刻尔克。1997年全国有可通航水道8,500公里,有拖船和驳船2,000条,运载能力为129.3万吨。1997年铁路线总长近31,821公里,包括14,180公里的电气化铁路和6,678公里的高速火车专用轨道,并保持着高速火车的时速世界记录(515公里/小时)。法国的公路网总长度为97.35万公里,居欧盟之冠,其中高速公路8,864公里。法国机场星罗棋布,国内与国际航线四通八达,与五大洲的80多个国家的约200个城市通航,全世界约300家航空公司的飞机在法国机场起降。
  【重要商品市场容量和竞争状况】法国是一个市场容量较大且竞争十分激烈的买方市场,其进口规模较大,1999年进口额为17,173.54亿法郎。从进口商品类别来看,由于法国国内能源缺乏,石油等能源产品进口量大,另外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也需依靠进口。目前,中国产品在法国市场上所占比重不断扩大。根据法国海关的统计,1999年中国出口商品总值占法国进口商品总值的2.8%,中国是法国的第九大供货国。
  【居民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和爱好】法国人日常生活中的服饰比较随意,讲究舒适和突出个性。在正式的社交场合,对着装的要求较严格。法国的饮食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法国菜不仅做起来复杂,强调色、香、味、形,吃起来也很有讲究,从进餐程序、酒与菜的搭配、餐具和酒具的外形乃至服务员上菜倒酒的方式都有严格的规矩。蜗牛与肥鹅肝是最有特色的法式菜。法国的葡萄酒、香槟和白兰地(又称干邑)享誉全球。法国人待人接物十分注重礼节,礼貌用语不离口。
  【基本情况】中法经贸关系源远流长。新中国成立后,法国是西方大国中第一个同我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每年一次的经贸混合委员会的召开和两国领导人的互访使双边经贸关系迅速发展。双边贸易额由建交前的年平均3,000万美元,逐年递增:60年代年均贸易额为1.1亿美元,70年代3.7亿美元,到了80年代增至14亿美元,90年代超过了40亿美元。根据中国海关统计,1999年中法贸易额为67.05亿美元(欧盟第三),其中我出口29.2亿美元,自法进口37.85亿美元;2000年1至7月中法贸易额为39.84亿美元,其中我出口20.37亿美元,自法进口19.47亿美元。我对法国出口的主要商品有:家电及电子信息产品、服装、箱包、鞋类、玩具、塑料制品等;自法国进口的主要商品有:飞机、汽车、发电机组、纺织机械等。1964年中法建交后,两国签署了下列主要经贸文件:
  (1)《中法海运协定》;
  (2)《中法发展经济关系和合作的长期协定》;
  (3)《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4)《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
  (5)《中法航空运输协定》等。
  【中资企业状况】 中国在法国设立经贸机构,始于1980年。据不完全统计,在法国的中资机构现有70余家,其从事的经济活动大多以贸易活动为主,非贸易投资数量不多。总的来讲,这些中资企业规模不大,人员较少。
  【在华投资合作状况】 近年来法国企业对华投资的积极性在不断提高,对华投资势头较好。截至2000年6月,法在华直接投资项目1650,个,协议投资额53.58亿美元,实际投入39.41亿美元,在欧盟国家中列第三位,仅次于英国和德国,其中绝大部分为生产性企业。中法之间建立的合资(作)企业主要有:天津王朝酿酒有限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天津阿尔斯通水电设备公司及大连西太平洋炼油厂等。
  【发展经贸业务的建议】
   1.法国是欧洲联盟的成员国,是高度一体化的"欧洲合众国"大市场中的一部分。因此,在开拓法国市场时必须要有欧洲整体市场的全局观念,以此为出发点来考虑在法国投资设点,建立销售网,并从欧盟的反倾销法和竞争法来考虑制定在法国的销售发展战略,从欧盟的技术法规和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来考虑研究和开发新产品,不应把法国市场作为一个孤立的市场来看待。
  2.法国是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市场经济国家,凡是依法注册的公司都可直接经营进出口业务。所以,我国公司要想使自己的产品在法国市场上打开销路,必须选择好进入市场的渠道,选择好自己的贸易对象。我国出口的原料性商品应尽可能与工业用户直接成交,或同负责直接向工业企业供给原材料的专业进口商打交道;规格较多、市场稳定的商品,可通过我外贸公司的分拨仓库,用供给现货的方式直接向用户或零售公司批发,也可和综合性的进口兼批发商合作;档次高和价格昂贵的商品,应争取与大百货公司和专业商店建立直接的供货关系,以保持高档商品的身价;对质量有保证的中档日用消费品和商品,应争取与连锁超市、大众商店、邮售公司的采购部门签订长期稳定的供货合同。要非凡防止一些进口商将我中高档商品转卖给廉价商店和摆地摊的小贩。
  3.去法国招商前应做好预备,出发前两个月应对招商项目进行精选。根据法国产业的特点和事先把握的情况,对本地区的招商项目进行排队精选,选择国内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数量15个左右为宜。编写好中法文或中英文的项目具体介绍,提前1个月左右的时间寄到我驻法使馆经商处,以便我经商处有较充分的时间向法国有关企业介绍项目,使法方对项目有爱好的企业也有所预备。在人员精干的招商小组抵法后,双方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商谈,使招商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4.国内公司去法国进行直接投资,经营进出口贸易以外的服务业或生产性企业,需要谨慎从事,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要研究投资环境(包括四周的环境)、法国的各种法律制度、行政法规,寻找律师咨询,并应书面征求我大使馆经商处的意见。可行性研究应在完全客观公正的条件下进行。要避免因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走过场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外经济贸易政策与法规】法国作为欧盟的成员国之一,必须同其他成员国一样遵循欧盟共同的对外贸易政策。而且,受欧盟共同贸易政策的约束,不能单独与第三国签订贸易协定。
  法国政府对对外贸易的治理,主要是通过颁布法律、法令和对进出口商的通告进行,在不 同时期采取不同的方针、政策。在当前世界市场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法国在标榜自由贸易的同时,实行鼓励出口和对某些产品限制进口的贸易保护政策。另外,在不违反欧盟的共同外贸法规的前提下,法国政府也制定一些重要的外贸方针政策,有些要由国家元首或政府的最高首脑过问并确定。并且法国还设有一个从属于总理府的由外交部经济司、经济财政部对外经济关系司及工业部、农业部、装备部等专业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的部际委员会,负责研究、审定外贸领域的一些重大问题。各项外贸政策及法规的实施由各有关部门负责。
  法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并不正式制定外贸进出口计划,但有关部门对每年的外贸进出口都作猜测。经济财政部下属的对外经济关系司、国家经济研究与统计局以及各大银行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金融货币、对外贸易等各项指标都分别进行猜测,政府根据各部门对市场的猜测和当时国际贸易中出现的新情况,对某些产品的进出口进行干预,予以鼓励或限制。法国政府的贸易政策乃至全方位的经济政策,无一不是从本国的利益出发,因此,法国的外贸政策虽遵循欧盟共同政策的大框架,但也无不体现国家利益至上的根本原则。
  【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对外贸易在法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据统计,1999 年,法国外贸进出口总额上升至35,585.5亿法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1.9%。其中进口17,173.54亿法郎,出口18,411.96亿法郎,顺差1,238.43亿法郎。在世界贸易大国的次序序上位居第四,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1999年法国的十大主要贸易伙伴是:德国、意大利、英国、西班牙、美国、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荷兰、瑞士、日本和中国。
  【主要进出口大类商品】法国的主要进口商品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矿产品、热带农产品、机器与运输设备、日用消费品;主要出口商品包括:汽车、航空航天设备、化工产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农业食品和军事设备等。
  【对外贸易治理体制】隶属于法国经济财政工业部的对外经济关系总司,是法国政府中制定和执行对外经济关系和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该总司下设:人力资源和财务治理司、财政金融政策司、美洲和亚洲司、欧洲和非洲及中东司、经济信息司、多边事务司。
  对外经济关系司的职能包括:
  1.咨询。该司主要依靠其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以及各种官方和民间机构,搜集、并向法国企业提供来自世界各地的经济和贸易信息。
  2.策划与谈判,主要包括:
  (1)促进法国产品与服务的出口;
  (2)负责对外开展经济贸易谈判;
    (3)制定并执行与对外经贸合作有关的经济财政协议;
  (4)促进法国对外投资、吸引外国对法国投资。
  3.扶持企业:
  (1)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担保,协助企业参加海外博览会和专业展览会;
  (2)帮助企业到海外投资,通过设立对外发展委员会和向企业提供保证金等方
式,为法国海外企业提供政治风险担保;
  (3)为法国企业提供外贸安全保障,例如信贷担保、汇兑担保。
  4.培训国际贸易人才。
  5.向海外派遣在法国企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经济特区】法国政府出于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的目的大力鼓励投资,推出了一系列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方面的优惠,但这些优惠措施既适用于外国直接投资,也同样适用于本国企业的投资,主要体现在:
  1.在政府确定的某些优先发展的"城市改造区"内,对于新成立的属于工业制造、商业和手 工制作类型的公司,在5年内免交利润税。
  2.1996年1月,法国政府制定了"振兴城市计划",其中涉及税收优惠的措施有:
  (1)在法国设立20个"非凡经济区",5年内不征税。凡在该区内已经开业或于2000年12月31日前开业的工商业、手工业类型企业,均免缴企业税、土地税、利润税、财产转移税和雇主 社会分摊金;
  (2)在全国设立350个"城市复兴区",在这些区内将实行税收优惠,无论现有企业还是新成立企业,其利润税、财产转移税和社会分摊金都享受减免待遇。
  但是,在房地产治理和出租、银行、保险业、各类中介公司、各类自由职业(私人医疗诊所、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投资的公司不能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3.鉴于投资能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法国政府尤其鼓励外资到政府确定的 "优先发展地区"投资,在这些地区投资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措施。所谓"优先发展地区"是指那些失业率高、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这些"优先发展地区"分为三类,即:领土整治鼓励发展地区、乡村优先发展地区、城市复兴区。
  对这些优先发展地区,中心和地方政府推出的主要鼓励投资的措施有:
  (1)为新成立的投资企业提供贷款利息补贴。无论内资、外资, 凡在"优先发展地区"投资, 新企业成立后的头3年中,可向政府申请贷款利息补贴,每年的补贴额最高为10万法郎;
  (2) 个人或企业若将收入用于再投资,再投资的这部分资金可少交25%的所得税;
  (3)设立创造就业奖励金。法国的一些大区设立了"创造就业奖励金",这些大区规定,凡 年营业额在2亿法郎以下(不分内资、外资)、新创造1-30个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可获得"创造就业奖励金"。奖金额一般为15万法郎-20万法郎。
  【非关税措施治理】配额治理是法国实行的主要非关税措施,法国实施欧盟共同进口配额治理。
  【技术卫生安全标准】在技术卫生安全标准方面,法国按欧盟各有关指令实施欧盟共同标准。
  【海关治理、海关税目、税率、其他进口税收】法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对来自欧盟以外第三国的进口商品实行统一的海关规则和统一的海关税率。
  【商品原产地规则】法国执行的是欧盟原产地规则。
  【重要博览会、展览会】法国每年举办的博览会及各类专业展览会总共有600多个。每个大中城市都有一个展览中心,长年举办各类规模不等的博览会和各类专业展。主要博览会有:巴黎国际博览会、马赛国际博览会、里昂国际博览会和波尔多国际展览会等;专业展览会有:国际食品工业展览会、国际农业展览会、建筑及公共工程展览会、国际包装展览会、国际文具及办公用品展览会、国际男(女)装展览会、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巴黎国际航空和空间展览会、国际玩具展览会及国际皮革周等。
  法国博(展)览会的摊位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同一展览会的收费标准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主办单位每年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国内企业要想了解某一展览会的摊位费,就要事先直接向该展览会的主办单位索要当年最新的价目表,还可以同对方讨价还价。主办单位对外报出的价目表一般都是"虚"的,水分很大,其中至少预留出20%以上的余地等参展商讨价还价。所以,国内企业不要老老实实地、轻易地就接受对方的报价,要耐心地利用各种策略还价,争取拿到对我有利的低价。现将1999年9月24日至10月4日在马赛举办的第24届国际博览会收费标准介绍如下,供参考:
  1.固定包干费用:①注册费:900法郎(另加19.6%的增值税);②参展保险费:560法郎(另加19.6%的增值税)。
  2.摊位费(下列价格不含19.6%的增值税):
  (1)无装饰摊位,每平米875法郎;
  (2)简单装饰摊位(地毯、可移动隔板),每平米990法郎;
  (3)交钥匙摊位,每平米1,300法郎,含:地毯、可移动隔板、带锁的储存间、 正面上方可悬挂公司名称和标志的顶沿、悬挂国旗的旗杆、电源插座、一个桌子、三 把椅子、一盏聚光灯、废纸篓、烟灰缸等附件(注:电费另算);
  (4)摊位方位附加费:1角2面:500法郎;3面2角:1,000法郎;4面3角:2,000 法郎;
  (5)安装电话:382法郎(不含电话使用费);
  (6)接自来水:985法郎,租带下水道的小水池:258法郎;
  (7)接电源包干价(含电费):
  2相4安培220伏900瓦:912法郎;
  2相6安培220伏1,400瓦:1,160法郎;
  3相10安培380伏7,000瓦:4,090法郎。
  【外汇治理】法国1989年12月29日发布的89/938号政令规定了现行的外汇治理制度的内容。这套制度区别对待居民和非居民,对居民实行必要的治理。银行是外汇交易的主体,任何外汇买卖都应通过银行进行。法人或自然人皆应视情况分别履行向中心银行或海关呈报资金汇出入情况,以便当局记录存档和作必要的统计工作。此外,非居民进入法国的金融市场必须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采取这些治理办法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全面把握资金流动情况,以便根据需要调整货币政策,平衡国际收支。
  从总体上看,法国新的外汇治理规定全面放松对资金跨境流动的控制。自1990年年初起,法国居民(自然人及法人)有权在境外持有帐户和在境内开设外汇帐户,持有境外帐户者仅需履行申报手续。
  自然人(居民或非居民)携带现金出入境或向国外汇款不受金额限制。但是,当携带过境现款超过5万法郎时,当事人应向海关申报。代客汇款每笔超过5万法郎时,银行应进行记录并呈报中心银行。
  用于贸易、投资、金融交易、跨国借款、国际收支等方面的资金跨境流动不受金额限制。但是,资金流动情况(包括居民在境外帐户的资金)须向中心银行呈报。长期与国外发生大笔资金关系(年度资金流动超过1,000万法郎)的法人和个人必须向中心银行申报。居民向国外借款超过1,000万法郎以及由此发生偿还时应向中心银行申报。
  法国居民向国外投资不受金额限制。投资超过500万法郎时,当事人应在汇出资金后20 天内向经济部申报汇款。
  法国居民未申报资金跨境流动可被税务局视为是未上税资金,必须予以补税。总的来说,法国当局已不再人为地控制资金的跨境流动,居民因此可以在法国境内及境外持有外汇,有关结汇与调汇的规定完全取消。
  【对直接投资的政策法规与治理】法国政府原则上对外国直接投资实行"国民待遇"。法国的法律和法规,如《公司法》/劳动法》、《商业法》、《税收法》、《海关法》、《合同法》、《商标法房、《专利法》等,不仅适用于本国的企业,也同样适用于外国直接投资企业。 法国政府对外国直接投资基本上采用"登记制",凡5,000万法郎以下的外国直接投资项目,法国经济财政部有15天的期限审查,只有在该项目被认为对法国的公共秩序、国防安全、公共卫生和环境造成威胁的情况下政府才能作出否定的答复。15天期满后政府若还没作出答复,该项目即被认为已经批准。  
  【公司注册程序及手续】法国各地均有企业登记申报中心,公司的注册登记可到公司所在地的企业登记中心去办理。
   申请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1]由授权的经理签字的申请书;

  [2]公司章程两份;   [3]银行出具的注册资金证实 ;
  [4]商业法庭的备案证实;
  [5]成立公司登报的报社证实,包括:报纸名称,寄达日期和登报时的报样;
  [6]公司使用地址证实;
  [7]公司的名称、法律类型和存续期;
  [8]税制选择;
  [9]始营日期;
  [10]若公司章程中需注明可从事餐饮业,尚需出具酒牌和有关许可证;
  [11]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对于纯商业性的公司向工商会提请注册登记,工商会代行  企业申报中心的职务。
  【公司应缴纳的税收】公司每年必须缴纳的税种为:公司利润税、增值税、职业税、工资税、培训税、学徒税、车辆税。
  公司利润税包括土地收入、工业或商业利润、非商业利润及农业利润。根据法国税法总则规定,所谓纯利润即公司所进行的各种经营结果之总和,但其中不包括长期资产转让收益(只 缴19%的低税率)。一般情况下,利润税率为36.6%;对于非营利集体的地产和动产收入,其税率为20%;某些动产收入只缴纳10%的利润税。利润税在所有公司应缴税中所占比例最大。
  增值税的普通税率为19.6%。食品、农产品、一些动物消费品、旅馆业、企业食堂、旅客交通、戏剧演出等行业实行5.5%的税率,药品和新闻出版物征收2.1%的低税率。
  职业税是向地方政府缴纳的税种之一,基数=企业财产(土地、房产、设备)的出租价值+工资费用的18%,或者是企业收入的10%(工资劳动者少于5人)。税率由地方政府制定。
  工资税是向国家缴付的税种,上税基数为所发放报酬的毛总金额,其中包括实物和职工必须支付的分摊金。工资税由纳增值税的公司负责缴纳(如银行、保险、医疗系统)。工资税税率分普通税率和增高税率。年收入在32,800法郎至65,600法郎,缴纳4.25%和8.5%的普通税率;年收入在65,600法郎以上者缴纳的工资税为13.6%。
  学徒税用以资助发展技术和职业初期培训,上税基数与工资税基础数相同,税率为0.5%,学徒税用于公司内部学徒培训,或捐助给技术教育单位,或缴给国库。
  公司设在法国的雇主在雇佣10名以上职工时,必须资助其职工的培训活动费用。此项再培训分摊费的数额为当年工资总额的1.5%,雇工在10名以下的,培训税税率为0.15%。
  除所有车辆应缴的车税之外,公司因工作需要为其老板或职工购车,或者长期包车、租车(3个月以上),还须另纳公司车辆税。
  对于营业额超过500万法郎的公司或企业,每年要缴纳用于救济贫民的团结税,税率为万分之一。
  成立新公司,须缴纳500法郎注册税。
  企业除须上缴以上各种捐税外,还有另一项更为沉重的负担,即社会福利分摊基金,它包括社会分摊金、养老金及失业救济金,其比例约为职工毛工资的43.9%。
  【申办签证、工作许可等手续】外国人进入法国国境均需持有其所在国政府发给的符合国际公约或条例规定的护照和法国政府驻外使馆发给的有效入境签证,所有年满18岁以上的外国人在法国境内居住超过3个月时, 均需持有法国政府有关部门发给的居留证,居留证分为临时居留证和长期居留证。外国人应在抵达法国后的两个月内前往其居住所在地的警察局申请办理居留证。此外,外国公民必须在获得外国商人证或企业负责人证后方可在法国从事商业、工业或手工业的经营活动。
  【商标与专利注册治理】法国的商标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受理商标注册的部门是国家工业产权局及各地的商业法院。因此,在法国的商标注册登记有两种途径:一是商标申请人到国家工业产权局登记;二是到公司所在地区的商业法院登记。这两种登记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假如某项商标最终获得注册批准,其商标生效日期从国家产权局或商业法院收到申请书开始计算。申请注册商标一般需要提交两种文件,一是"注册商标申请表"; 二是 "付费收据",在委托代理人办理注册手续的情况下,还要提交"授权书"。国家工业产权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表后将对该商标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其注册。重点审查三个方面:商标的合法性、商标的独占性和申请表填写是否正确。商标一经合法注册,就获得了专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他任何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无权使用。
  法国的专利有两种类型:专利和使用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性质,同等效力,不同点有三:1、保护期限不同: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使用证书的保护期限为6年;2、审批程序不同:批准专利前需要查询在此之前是否已经有人注册过此项专利,而申请使用证书不需要事先查询;3、申请专利可以转变成申请使用证书,而申请使用证书不能再转变成申请专利。申请法国专利的主要程序如下:①申请人向法国工业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书;②缴纳申请费和预研报告费;③工业产权局审查、批准;④缴纳专利费,领取专利证书;⑤向社会公布专利证书。
  【出访须知】
  1.法国的大部分地区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夏季凉爽少雨,冬季暖和多雨雪,南部为亚热带地中海气候。一年四季除夏季雨水较少外,雨量分布均匀,光照充足。法国冬天没有华北地区冷,但应预备保暖性能好的衣服。法国一年四季除7、8月份外,下雨次数较多,去法国旅行应备风雨衣或雨伞。
  2.避开休假期和节假日集中时间出访。7月15日至8月底,12月中旬至次年1月中旬是法国人集中度暑假和寒假的季节,此外,5月份的节日也较多。所以,在法国进行业务活动,最好能避开这几个时间。
  3.与客商谈判应事先用电话约定好。 不少法国人习惯迟到几分钟,所以因交通较拥挤一般迟到十几分钟是可以谅解的,但应尽可能准时。
  4.出口推销贸易小组携带样品应多样少量,每种样品以一两件为宜。 样品应放在旅行箱中,最好不用纸箱。按照法国人的习惯,放入纸箱中的是商品货物,法国海关检查人员对纸箱中的货物比较注重。放入旅行箱中的一般当随身行李对待。
法国巧克力市场现状
  据法国巧克力工业联合会资料,该行业共有企业94家,从业人员12000人,2001年税后营业额为28.8亿欧元。
  2001年,法国共生产巧克力37.5万吨,其中43.9%为巧克力糖果,29.1%为块状巧克力,13.6%为巧克力粉,13.4%为巧克力酱。法国平均每人每年消费巧克力7.06公斤 ,在欧盟国家中处于中等消费水平。德国人和奥地利 人最多,平均每人每年消费9.13公斤,爱尔兰人8.98公斤,比利时人8.12公斤,西班牙人3.52公斤,意大利人3.5公斤,希腊人2.8公斤。
  与北欧人的消费习惯不同,法国人把巧克力当作节日食品而不是日常食品。近5年来,法国巧克力销售量一直停滞不前,圣诞节原本是一年中最重要最传统的巧克力销售季节,可是2001年圣诞节,大型超市的巧克力销售量还是减少了3%。但是,法国人对巧克力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喜欢精加工的可可含量高的优质巧克力。根据一项市场调查,近10年来,法国巧克力销售额的增长速度比销售量的增长速度快2倍还多。对巧克力的外形,法国人的要求也有变化,现在有4/5的法国人喜欢在餐间吃一些小型的条状或块状巧克力。正因为如此,一些跨国公司大量利用广告推销他们不同时间吃的不同的巧克力产品。一些法国企业也努力开发非凡产品,如供给巴黎高档饭店、高档餐馆和高档食品店的优质巧克力。
  目前在法国巧克力市场上,主要有以下几家跨国集团公司:瑞士的Nestl和Lindt %26 Sprungli;美国的Philipp Morris Kraft Foods和Masterfoods; 英国的Cadbury; 意大利的Ferrero; 荷兰的CSM以及法国的Cmoi 。其中,控制了2/3大众销售市场的是6家跨国集团公司(Kraft Foods、Nestl、Masterfoods、Ferrero、Cadbury、Lindt )和一家法国公司(Cmoi),他们成功的要害在于生产工厂遍布欧洲各地。如美国Kraft Foods公司的“Suchard”品牌巧克力在法国生产,“Toblerone”巧克力在瑞士生产,“Cte-d’or”巧克力在比利时生产。同样,英国Cadbury公司也法国设厂生产“法国制造”的Poulain巧克力。面对跨国公司和10余家法国公司的激烈竞争,剩下的80余家法国中小企业只能在某些季节销售中,如圣诞节和复活节,或者在由比利时和英国占主导地位的高档巧克力出口市场中夹缝生存。除此之外,巧克力业还面对着饼干业和糖果业的竞争,除了巧克力,法国人每年消费糖果3.5公斤,饼干10公斤。
  现在,法国巧克力企业正翘首期盼2003年8月的到来,届时欧盟委员会关于巧克力生产的一项法案将正式实施。该法案将答应在巧克力生产中使用植物油代替传统的可可油,最大限度可以达到5%,而现在市场上,植物油价格比可可油价格便宜近5倍。当然,为了让消费者放心,法国巧克力业承诺象大型跨国集团企业一样,将保证产品质量。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经商参处)
法国吸引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
  目前,法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法律文件是1996年2月14日颁布的第96-117号政令,之前相关的法规主要有1966年12月28日第66-1008号法令和1989年12月29日第89-938号政令。第96-117号政令主要就第89-938号政令某些条款进行了修改,使有关条款的操作实施更加明确和具体。
  新政令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提升了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开放程度,原先的规定,有许多投资项目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或申报手续,现在则基本免除;二是扩大了外资主管部门在处理违规投资时的权限。
  新政令主要就直接投资的适用范围、自由投资、投资项目汇报、投资预先审批、投资申报、处罚措施六个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关于直接投资的适用范围
  根据第89-938号政令第一条款规定,直接投资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外商用于购买、自建或扩大在经营权、分公司或法人企业方面的投资,也包括外商在收购企业或对企业增资扩控方面的投资。新政令对此没做修改,只是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新的内容,即外商在租期至少6个月或含有购买经营权和企业资产期权内容的租借经营方面的投资,也将视为直接投资。
  新政令就企业是否受到外资控制确定的两个标准,与以前相同,即上市公司为20%,非上市公司为33.33%。但是,假如企业有大额贷款或担保时,法国主管部门就可能考虑这样的新因素,而不仅仅参考企业控股比例和表决权。
  关于自由投资
  新政令仍沿用第89-938号政令第13条款规定,即凡属自由投资项目,不论是在项目完成之前,还是完成之后,均免除预批和其他行政手续。这些项目投资主要是:
  1、用于成立公司、分公司或建立新企业的投资,总金额低于152.45万欧元(原文1000万法郎,经折合);
  2、用于扩大公司、分公司或新企业业务经营的投资;
  3、用于增加对由外国投资商控制的法国公司资本的投资,而且外国投资商已占有这家法国公司超过66.66%的资本或表决权;
  4、用于认购外国投资商控制的法国公司增资的投资,但该认购不会增加其占有的公司资本比例;
  5、属于一个集团内的公司间并购、增资、经营权转让等直接投资活动;
  6、外国投资商向其所控制的法国企业,进行与贷款、预借款、担保、债权合并或放弃、为分公司提供资助或赠与相关的投资活动;
  7、由企业直接完成的除了建造商品房(用于销售或出租)之外的其它不动产投资活动;
  8、由手工艺企业、零售商店、旅馆、餐馆及专营石材服务性企业实现的金额在152.45万欧元(原文1000万法郎,经折合)以下的投资活动;
  9、购买非葡萄种植的农业土地。
  关于投资项目汇报
  新政令第7条款取代了1990年1月15日行政通报(已废止),原先要求汇报的投资项目情况较多,现在需要汇报的只剩以下几种情况:
  1、成立公司、分公司或建立新企业,投资总金额超过152.45万欧元(原文1000万法郎,经折合);
  2、购买种植葡萄的土地;
  3、转让或清算在法国的直接投资;
  4、经财部部长批准的属敏感部门的投资项目(详见投资预先申报),不论该项目是否全部或部分完成,还是没有完成。
  这里需要补充的是,法国部分行业,如餐馆、烟酒零售、药店、发廊等经营有专门的规定。
  关于投资预先审批
  涉及敏感部门的投资,新政令规定,需先获得经财部的批准。这一点与原第89-938号政令第11bis 条款有关内容相同,即:
  1、投资参与法国公共部门行使权力的项目(此处指可能会影响法国法规,尤其是有关税法和金融机构监管法规实施的投资项目),即使该投资项目是临时的;
  2、对于可能影响公共秩序、安全和卫生的投资项目;
  3、投资项目涉及武器、弹药的研发、生产和贸易,以及出于军事目的,或制造战争器材的火药和爆炸物。
  上述方面的投资申报,经财部收到后一个月内如未答复拒绝,将视为获得通过;除非在此期间,经财部部长要求延长考虑时间。
  同时,由于原第89-938号政令有关投资预先审批第11bis 条款的取消,因而目前在非敏感部门投资,总金额超过762.25万欧元(原文5000万法郎,经折合)的外商(非欧盟)投资项目,也就不需要办理原先规定的预先审批手续。
  此外,参照1966年12月28日第66-1008法令第5-1条款,即主管行政部门对于可能会损害国家基本利益的外商投资项目具有其它手段处置的规定,新政令也赋予经财部这方面更多的处置权力,尤其是外商投资事先未办理申请许可,或申请许可被拒绝,经财部有权禁止这样的项目,也可以让外商修改投资项目,或者让外商将有关项目恢复到以前的状况,所需费用由外商自理。按新规定,假如经财部决定禁止外商投资项目,应首先给外国投资商15天时间预备,之后才能发出禁令。
  关于投资申报
  以上没有包括进来的其他一些投资项目,也是自由的,条件是投资项目实现后需向经财部申报。这方面,新政令第6条款就投资项目实现的定义规定得比原先更为具体。按照新规定,投资合约双方任何具体化的活动,如合同签定、买卖或交换报价的公布、资产的收购,均视作投资的实现。只要完成其中一个,就应向经财部申报(Direction du Tresor, Bureau D 3)。
  投资申报与投资预先审批是不同的。投资申报比较非凡,它有专门的表格,由经财部国库司发给投资商;而投资项目汇报、投资预先审批比较简单,可用信件来完成,只要信件提供建立档案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投资方、投资企业和投资本身三方面的材料,详见第96-117号政令第5条款规定)即可。
  关于处罚措施
  对于违规行为,第89-938号政令第13bis 条款在原有处罚措施(海关法第459条款规定,主要有判刑1-5年、没收财产、违规金额1-2倍的罚金、取消社会团体的参选资格等)的基础上,又引用刑法第131-13条款处罚规定,即:
  1、如有违向行政主管部门寄送申报材料的义务,处以金额最多为762.25欧元(原文5000法郎,经折合)的罚款;
  2、如有违办理投资预先审批手续的义务,处以1524.5欧元(原文10000法郎,经折合)的罚款,重犯罚金加倍;
  此外,参照海关法第459条款一级罪行处罚措施,1966年12月28日第66-1008法令第5-1条款授权经财部部长对于任何违反投资禁令,不按规定自费修改投资项目,或将有关项目恢复到以前状况的投资商,处以违规投资金额最多为两倍的罚款。
  除此之外,还有民事诉讼处罚措施(第66-1008法令第5-1- II条款),并规定,凡违反投资预先审批而就直接投资签订的任何约定、协定和合同条款,一律无效。
  尽管如此,从总体上看,法国有关直接投资的规定,还是比以前开放得多了。因为要求办理预先审批手续,仅涉及对敏感部门的投资。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经商参处)
法国对亚洲投资:无可置疑的活力
--法国人怎样看待在亚洲和中国投资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前景》月刊2002年3月发表专题调研报告,对法国在亚洲地区的投资进行了分析,指出法国企业在亚洲的投资大大增加了。法国大型企业在这里找到新的增长点,中小企业也得到发展的机会,尤其是中国的开放,正在向法国企业提供一个美好的前景。
  法国终于敢于来到亚洲了。1998年至2000年间,法国在世界各地的投资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在亚洲的增长尤为显著,投资增长27.7%,雇员人数增长77.5%,(见附表一、二)。但这种增长也是不均衡的,如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等国抱怨法国的投资在疏远他们。与此形成对照的是,自1992年至2000年,在日本开设的法国子公司增加了一倍,仅2000年内,就有近五十家新的法资公司在日本开业,法国资本在南韩和越南也增长迅速。表现最抢眼的是中国,中国入世的推动了法国资本进入中国,2000年,在中国的法国企业比1998年增加了40%。
  法国企业家越来越敢于到遥远的亚洲"冒险"的原因,是这一地区巨大的发展潜力吸引了他们。亚洲已经有超过10%的人口的购物能力达到了欧洲人的水平,在整体上,亚洲市场的消费能力已经达到了相当于整个欧洲的水平。最近,法国电力公司指出,中国的电力生产能力将以每年8%和9%的幅度增长,因为,只有这样的增长幅度,才可以不使电力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瓶颈。拉法基公司分析,中国的水泥市场相当于法国水泥市场的20倍,美国水泥市场的6倍,印度尼西亚的水泥市场增量则为每年递增20%至30%。达能公司则认为,根据现在啤酒在中国的销售上升的情况猜测,中国将很快成为世界第二大的啤酒市场。